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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4-04-27
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一、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一审法院不给调取证据是违法的行为。(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

一、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

一审法院不给调取证据是违法的行为。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在明确“谁主张谁举证”责任下的一个补充,人民法院仅仅在特定条件下,依照一定的程序承担有限的补充责任。之所以会这样规定是因为有的证据是普通公民不能接触到或者涉及秘密的如果不做这样的制度设计,法院是无法在全面审查事实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样不仅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甚至当事人将矛盾转移到国家司法机关,虽然法院在审判中应该遵守中立的地位,但法院的根本职责是定纷止争,所以其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而拒不提供,那是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如果在不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原因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径行做出判决,显然对于当事人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

针对当事人申请调查的证据法院需要进行审理,如果符合上述的条件,法院就会调取证据,但如果不符合,根据最高院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与待证事实无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或其他调查收集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这样举证不能的责任还是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

、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二审新证据是什么?

法律上二审新证据,主要包括: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所以,可能要弄清楚,法官不收是不是认为这个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二审新证据。

若有必要,建议委托侦探代理,专业人办专业事。

三、法院会主动调查并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吗

第一,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有权调查。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一般将根据67条的调查称之为法院依职权调查。

第二,民诉法未规定,但实务中大量存在的法院调查令制度,也是变相的法院调查。换而言之调查的主体虽然是侦探,但侦探的调查内容、逻辑已经向法官释明且经过其批准。侦探持调查令的调查,一定程度是法院调查的另一种形式。

第三,尽管如此,法院调查仍然是少数情况。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换而言之,原被告均应根据己方证据情况提出诉讼主张和进行诉讼抗辩。没有证据证明,原被告的主张就都不会被支持,也就不能通过诉讼为自己争取权益。

第四,法院依职权调查,一般发生在对一些国家档案,一些第三人涉密事宜,一些与本案有关按仅有小部分有关或者仅需其证明某一小项内容的事实。鉴于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如此庞大,法官早已身心疲惫,自顾不暇,因此从诉讼法原理的角度上说,法院主动调查也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方式,但诉讼策略上如果寄希望于法院调查,能不如等着败诉吧。

一审法官不给调取证据合法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目前如果需要获得胜诉判决的话,那么肯定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不给调取证据,这种行为是非法的。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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